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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离岸公司的好处

随着中国加入WTO和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步伐的加快,设立海外离岸公司渐渐成为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引资人士的热门话题,什么是离岸公司?如何设立离岸公司?设立离岸公司可以实现什么目的?这一系列的问题或许对中国的大多数人来说还很陌生,本文试就这些问题给大家介绍,以供参考。

一、什么是海外离岸公司和离岸法区

一般认为,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可统称为海外离岸公司。非当地居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马绍尔岛、塞舌尔群岛、巴哈马群岛、巴拿马共和国及开曼等这些岛国或地区注册的公司,都属于这一类别。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世界上一些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如上述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制定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为本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如此逐步形成了符合国际法规定的国际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离岸公司泛指在离岸法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性质与其它地区的有限公司相比,区别在于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法区的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也就是说,注册的公司只要向政府交纳年度管理费(即政府岛屿费),所有以离岸公司赚的钱都是你的,不再交纳任何税款。而且几乎所有的离岸法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

至于“离岸”两字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法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一个地方,直接、便捷地开展。离岸公司之模式在西方国家已运用20多年,早已是被广泛认可的国际商业模式,仅金融界,世界上所有大银行都为离岸公司设立帐号,提供全面服务。而设于香港、新加坡及中国内地的分行更是为已有的离岸公司的股东提供异地开户服务。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大陆商家通过离岸公司进行商业活动的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正在逐步认识并加入到利用离岸公司的模式发展自身优势的行列里。

二、海外离岸公司具有哪些特点

无论选择哪一个离岸法区注册海外离岸公司,都具有以下的共同特点,正是这些特点吸引了众多商家及投资者选择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

(一)保密性

保密性是指公司投资者如果需要,则公司注册资料高度保密,受法律保障。即公司股东的资料、董事名册、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公众人士是不能查阅的,只有合法取得对离岸公司进行监管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知晓公司背景材料,而且信托管理公司对外任意泄露有关材料是属于离岸公司法所禁止的行为。当注册离岸公司的真正股东想利用离岸公司在其本国进行各种投资和业务运作时,离岸公司的资料将以信托公司指定安排之名义股东出现。

(二)免税或递延及减低税务负担

所有法区的离岸公司法均不同程度的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等。这样对于和其它以非离岸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情况相比,同样是在中国的一个合资企业,返回外方的利润回到离岸公司注册地之后将不再缴纳所得税,免掉了双重课税。

(三)无外汇管制

几乎所有的离岸司法区都是地区性的和世界性的金融中心(如香港),在这些区域,政局和经济环境十分稳定,基础设施亦很发达,经济相当自由,无外汇管制,货币可以自由兑换。

三、注册海外离岸公司的用途

用离岸公司为投资者已有的企业、资产、项目及经营活动服务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是注册离岸公司重要的目的。愈来愈多的投资者和商家根据自身的情况已经使离岸公司呈现出了各种用途,下面是四个有代表性的利用方式:

(一)利用离岸公司作为生意往来的中转和桥梁,降低税费。

如A公司一直在与美国某一公司C做生意,并取得一定数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A公司也按照取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向当地政府纳税。如果现在改由A公司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B(实际上同A属一家)作中转,再由B公司买货给美国的C公司,由于A公司只是反映出一小部分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余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由B公司反映,这样A的税款会大大降低,而B公司因是离岸公司本身不用交税,从而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

(二) 利用离岸公司以信托方式管理资产,实现资产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信托是一个沿用已久的普通法概念,源自英国中世纪。信托的根本是“双重拥有权”概念,即财产的法定产权归于一人(“受托人”),而其实际拥有权则归于另一人(“授与人”)。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将其资产授予信托较将资产转入一家公司更为实际,当一个人向一家公司转让资产以换取股份时,他通过持有该公司的股份而保留对资产的间接资本权益。当他将资产转受托人,他可实际上脱离对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拥有权,而同时可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维持对资产的控制权。由于这个根本分别,信托是一个有效的理财和税务安排工具。如果将在某地区A公司或个人的资产通过信托登记交由某一离岸公司法区的某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和持有,则随着这一信托关系的成立,资产授与人将可以不管理其资产并且其身份可不公开。但可按授与人在建立信托关系时指定的第三人使用并享受利益。这一作法给很多拥有想分散和转移资产和财物的公司提供了便利,并可缓和本国条款苟刻的法律法规的影响。

(三)利用海外离岸公司踏上通往国际资本之路。

中国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一直是个难题,如何连接中国企业和国际资本呢?诸多境外的融资咨询机构首先考虑的是帮助企业在海外上市,其具体做法即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幕大等免税岛注册成立一家离岸控股公司。然后以此控股公司向境外申请上市,为控股公司在国内的企业的项目融资。这种方式显然比以中国国内的企业直接向境外上市融资容易得多。
(四) 规避国家之间贸易政策,改变可能出现的贸易风险。

一般来说,在一些大的国家或贸易区之间容易发生贸易战,表现在关税提高或禁运等,而一些小的国家或地区如常规的离岸法区就不会发生这类冲突,反而多享受一些单边的优惠政策。注册海外离岸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这个优势,避开贸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