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离岸公司返程投资,境外投资常见问题

什么是返程投资?

【答】根据(200510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返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对境内开展的直接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购买或置换境内企业中方股权、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及通过该企业购买或协议控制境内资产、协议购买境内资产及以该项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内企业增资。

离岸公司与其他在外国(地区)注册的公司在投资方面有何区别?

   【答】(1)   离岸公司法律结构简单,便于重组;其他公司结构复杂。

    (2)   离岸公司投资行为不受注册地法律规范;而其他公司行为要受本国法律管辖。

    (3)   离岸公司会计和审计不需要向政府备案;其他公司需要向政府备案。

    (4)   离岸投资所得不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其他公司必须缴纳所得税。

    (5)   离岸公司股权转让程序简单,适合跨国投资;而其他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复杂,权益转让在政府备案。

香港注册公司对内地投资,是否受香港公司授权资本的额度影响?

   【答】香港公司投资时其授权资本不影响在大陆进行投资的实际金额。依照相关法律,内地政府要求该公司投资资本金分段实际到位并会进行验资。

离岸公司与香港公司比较在投资方面有何优势?

   【答】(1) 离岸公司股份转让不需要在注册处备案,而香港公司必须备案;

      (2)离岸公司转股不需缴付印花税,而香港公司必须缴纳。缴纳印花税前,香港概念公司必须向税务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3)离岸公司股东和董事不经授权不可以披露,而香港公司信息对公众开放;

     (4)离岸公司投资受益方不宜披露,而香港公司不宜做到。

注册离岸公司在中国内地经营是否受到歧视性待遇?

   【答】离岸公司可以在中国投资或经营,不会受到歧视待遇。在商务部以外商投资来源地划分的投资国别和地区来看,离岸公司全部排在前十位。另外,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中外合资企业法等均对外国投资及保护进行了规范。

外国公司在上海开办代表处,可否以住宅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答】依照上海市外国企业设立代表处的规定,代表处只能设在政府指定的写字楼或办公场所。

中国人持有的离岸公司认购中国境内公司股份,是否享受外资待遇?

   【答】由中国人持有的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应该享受外资待遇。 

中国人注册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外上市应该由谁批准?

   【答】特殊目的公司的设立经商务部门批准后拟在境外上市交易,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国人注册离岸公司在中国境外投资有何好处?

   【答】(1)享受国内银行提供的授信服务。

     (2) 减低境外运作财务成本。

    (3  进行境外定价转移,增加企业利润。

    (4 规避投资目的国(地区)政治风险,避免歧视或敌视中国的国家或势力以中国企业为破坏目标。

    (5) 规避金融风险。以离岸公司账户运作避免投资国(地区)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

    (6  规避商业风险。隔离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关联,达到减少责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