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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0/11年度香港政府财政预算案的意见

 

引言
本预算评论旨在分析及总结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先生于2010224日发表的香港政府财政预算案的要点及其相关影响。
曾先生对香港2010年的经济前景持审慎乐观的态度。他认为,由美国次按问题引发是次金融海啸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其对世界经济的冲击远较于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更为严重。曾先生认为,尽管是次危机情形严峻,但香港经济的复苏速度较于亚洲金融风暴时期还快。截至2009年第四季度,香港经济经历连续四个季度按年收缩后,首次出现正增长,曾先生预测2010年本地生产总值增长将达到4%-5%。由于香港经济仍处于复苏初期,曾先生警告说,未来的道路并不平坦。虽然欧美经济已经回复增长,但当地的劳工市场仍未改善,金融体系仍待修复。尽管曾先生相信内地经济的强劲增长能够平衡海外市场的微弱经济复苏,但各国政府一旦结束其刺激经济措施,对全球经济会产生什么影响,仍然是未知之数。短期而言,香港最大的挑战是其住宅市场的资产价格泡沫。
曾先生重申香港政府会坚持「大市场,小政府」的原则,让市场机制作为刺激经济效率的最有效方法,港府不应通过大规模重新分配财富来试图解决失业和贫穷问题。香港的税收模式和经济营运会维持不变,继续通过促进整体经济增长来提供创造财富的机会。但是,曾先生强调,重视市场的政府,绝对不等同一个冷酷无情的政府;我们发展经济,并不是为了小部分富裕阶层,而是为了整体市民可以受惠。
曾先生在立法会上发表其第三份预算案演说时,正值香港经济复苏初期。他认为未来的挑战虽然非常严峻,却绝对可以征服。首先,香港必须谨慎地处理并引退在2008年用于稳定金融体系所采取的非常措施。尤其是,政府为企业做担保,从参与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及其申请期,以及「香港百分百存款担保」,两者将会维持到2010年年底。其二,港府需要于短期内逐步采取行动处理资产价格泡沫。
香港的财政储备一向积极稳健,政府借贷很少。因此政府可以在经济下滑期间(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和2003沙士时期),按照凯恩斯主义扩大政府开支来促进经济发展。在准备2009/2010年预算案期间,曾先生原以为政府收入能够反映全球经济下滑的情况和非常不稳定的金融市场。然而从2009年第二季开始,由于大量资金涌入香港的房地产和股票市场,政府收入高于预期。曾先生确认,在可见的未来,香港的财政储备依旧保持稳健,虽然2010/2011年估计账目赤字为252亿港元,即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的1.5%,但赤字可望在未来几年逐步回落,于2013/2014年回复平衡。

要点
2010/2011年预算案有三个主要目标:稳固复苏、发展经济和建立关爱社会。

稳固复苏
培育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增加住宅单位供应
未来两年,香港政府在「勾地表」中指定数幅住宅用地以公开拍卖和招标的方式进行销售
与港铁及市建局磋商,加快将住宅用地推向市场;香港房屋委员会将积极研究如何活化居屋第二市场
增加物业投机的交易成本,降低房地产泡沫风险;2,000万元以上楼宇买卖印花税税率,由3.75%加至4.25%
买家不可延交印花税款;税务局会紧密审查炒卖物业的交易。如发现物业买卖的行为等同经营生意,则征收利得税;确保物业交易的透明度防止按揭信贷过度扩张,以免助长物业市场资产泡沫的形成发展经济

深化港、澳、粤和台湾间的区域合作
继续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联系,积极利用国家「十二五」规划平台
继续与广东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密切合作,推进前海服务业的发展
建立「港台商贸合作委员会」
投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
基本工程开支预算增至496亿元
预留1亿元以配合建造业议会加强培训及相关工作
通过协助业主重建或改装工厂大厦来翻新旧工厂工厦
邀请发展私营医院的意向书
预留一幅位于新界前皇后山军营的土地,作兴建自资高等院校之用
落实科学园第三期发展,将提供9000个科研及建筑职位
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通过提供人民币贸易结算服务,将香港发展为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心
扩大合资格发债机构范围,鼓励非内地机构在香港以外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产品
推动资产管理业在香港的发展
将印花税宽免范围扩大至港股占相关指数比重不高于40%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将利得税50%减免范围拓展至年期三年以下的合资格债务票据(目前,利得税减免只适用于年期七年以下的合资格
债务票据)
为了吸引更多基金经理利用香港管理海外资金,税务局会进一步阐明「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定义,以释除业界对离岸基金管理委员会董事居留地的疑虑


完善金融规管制度
就《公司条例草案》拟稿展开第二轮咨询
就设立独立保险业监督及保单持有人保障基金进行咨询
研究引入企业拯救程序
促进创新科技和知识产权
拨款2亿元,于20104月设立「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允许企业在购买注册商标、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的资本开支,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免

关爱社会
宽免2009/10年度75%的薪俸税以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6,000
2010/2011
年宽免全年差饷,每户每季上限为1,500元。90%的住宅和60%的非住宅物业将不用支付差饷
宽免商业登记费一年,政府收入减少18亿元


利得税
2010/11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利得税率或免税额维持不变。以下是各项仍应用的税率及免税额摘要:
利得税税率                                                   2010/2011
公司                                                       16.5%
公司形式经营之业务                                         15%

资本免税率                                                 2010/2011
厂房及机械设备折旧免税额
-
初期免税额           年内符合豁免资格的支出之60%
-
每年免税额           根据厂房及机械设备的种类就其后折余价值作10%20% 30%的扣减

电脑软件、硬件以及电脑系统的费用可以全数在年内支出中扣除工业建筑物免税额
- 初期免税额        就符合资格的贸易类别之建筑物的支出(扣除地价)作20%的扣减
-
每年免税额        就原有符合资格的资本支出作4% 的扣减
工业建筑物免税额 
-
每年免税额        资本支出的20%

注:
香港的税制对于资本收益、红利(不论源自香港或海外)以及源自海外的红利或存于香港法定机构的存款利息均不征收税项。
无需为支付非本地居民的红利缴付任何预扣税。
预扣税将应用于向非本地居民支付知识产权的版权使用费。假若支付方与受款者并无关系,应课税率为付款额之5.25%;相关者则应课税额为付款额之16.5%

其它相关业务事宜
宽免商业登记费一年,原来之应付税额是2450元,200981日降为450元。该宽免将于下年度继续实施。
鼓励本地债券市场的发展,香港发行的年期7年以下,不少于3年的合资格债务票据,其所衍生的利息及利润享有50%的利得税减免。该优惠范围将扩大至年期少于三年的合资格债务票据。
为了吸引更多基金经理利用香港管理海外资金,税务局局长会进一步阐明「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定义,以释除业界在申请豁免利得税时,有关离岸基金管理委员会董事居留地的疑虑。
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令企业在首年已可享有百分之百的利得税扣除。
企业就购买注册商标、版权和注册外观设计的资本开支,在计算利得税时可获扣减(此前,只有购买专利权和工业专门技术的资本开支才可获此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