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间于香港注册为有限责任的企业,都需要根据香港公司法(香港法例第三十二章)委任董事及公司秘书,以便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及维持公司基本的运作。
由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开始,董事的最低要求由两位减至一位,而公司秘书并不能由唯一的公司董事担任。
公司秘书乃法定职位,其职务包括向公司注册处申报有关公司的结构、任何主要人事的变动;亦需为董事局拟备公司的会议议程、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咨询。
作为提供专业服务的公司,我们的附属秘书公司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所可能产生的困扰及疑惑。我们会替客户留意是否已符合公司法例的条款、个别公司的组织大纲章程、公司(表格)条例、商业登记及印花税例,以至公司(清盘)守则和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条例的需要。我们亦会不定期为客户提供新公司法例的资料,并剖述其影响,以便客户掌握更新信息,及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或招致无谓罚款。
提供各类型公司秘书服务
--- 协助办理成立香港及国际离岸公司
--- 代表担任法定公司秘书
--- 处理及保存公司之法定记录(如股东名册、董事名册等)
--- 安排董事及股东会议,并处理会议记录
--- 呈报法定报表,例如公司年报等
--- 安排代理人服务
--- 处理商业登记申请
--- 办理银行开户文件
--- 办理公司更名事宜
--- 办理股份转让
--- 处理清盘及撤销注册事宜
问:可否更改香港公司秘书?
答:可以,香港公司可以随时更改秘书,但必须于更改后的14日内以指定表格通知香港公司注册处。
问: 想更改秘书地址到亚港, 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答: 由亚港制作” 首任董事及秘书更改通知书” 由香港公司董事签署后, 我司递交到注册署及税务局, 以后该公司相关的政府文件均按新地址寄送; 提供以上秘书服务.
问: 香港公司秘书可有可无?
答: 秘书主要处理香港公司的政府文件, 如注册香港公司后多年没有从事经营活动, 但秘书是不可缺少的, 因为需要及时为客户递交周年申报文件及相关税表填报事宜.
- 上一条:中国(香港)公司周年申报
- 下一条: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