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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得税两级制

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修订条例》)已经刊宪,以实施2017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利得税两级制。该制度将适用于201841日开始的香港课税年度。

关于这个税改制度,您可能有许多疑问,接下来由亚港为您解答。

 

什么是两级制利得税率?

在利得税两级制下,法团及非法团业务(主要是合伙及独资经营业务)首200万元应评税利润的利得税率将分别降至8.25%(税务条例附表8所指明税率的一半)及7.5%(标准税率的一半)。法团及非法团业务其后超过200万元的应评税利润则分别继续按16.5%及标准税率15%征税。

在什么情况下纳税实体可按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缴2018/19课税年度的暂缴利得税?

两级制利得税率适用于没有有关连实体的纳税实体。至于拥有有关连实体的纳税实体,如果没有其他有关连实体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它可以作出有关选择。为了行政上的方便,在适用的情况下,纳税实体可在2017/18课税年度的报税表中声明其业务应按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缴2018/19课税年度的暂缴利得税。

在利得税两级制下,如果纳税实体拥有有关连实体,其利得税税率是多少?

两级制利得税率并不适用于该纳税实体。该纳税实体的所有应评税利润将以16.5%15%课税(按情况而定)。然而,如其中一间有关连实体在某个课税年度选择了两级税率,税务局局长可以两级税率向其征税。

如果纳税实体在报税表中不正确地声明其没有有关连实体,或没有其他有关连实体选择按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会有什么后果?

任何无合理辩解而于报税表内作出不正确的声明都可能会招致重罚。税务局将会根据税务条例的规定,在两级制利得税率不适用的情况下发出补加评税。

  • 实体:自然人;团体;法律安排(法团;合伙;信托)。如某自然人经营多于一项独资经营业务,则就每项独资经营业务而言,该人须视为一个独立实体。
  • 有关连实体:指在这些情况下,某实体(前者) 即属另一实体(后者) 的有关连实体:两个实体其中之一控制另一实体;前者和后者均受同一实体控制;或如前者是经营独资经营业务的自然人——后者是经营另一项独资经营业务的同一人。